山东福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胶粘剂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部令第4号)等规定,需对本项目建设实施情况进行公示,以便让公众了解,同时也能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现对本项目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
通过网盘分享的文件:0125-山东福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docx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O6Q8fXNXY3h5N_Xsi3xJoQ 提取码: e55i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通过邮寄或现场查阅纸质报告。
建设单位:山东福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曹县化工产业园区内
联系人:李总 15898675885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电话、填写公众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5年2月10日至2025年2月15日(5个工作日)。
发布单位:山东福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5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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